通知強調,各地要指導責任督學根據《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從5月到年底,采用校園巡查、推門聽課、查閱資料、問卷調查、走訪座談等多種方式,每個月到校督導時,均要督導“五項管理”落實情況。要督促中小學校按照責任督學提出的問題和意見,及時整改。對整改不到位的,及時進行通報、約談;對違反規(guī)定造成不良后果的,要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。
來源:教育部